根据《关于举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国卫党委发〔2023〕13号)、《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妇幼健康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3〕265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工会 关于举办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竞赛组织和实施工作,现将《全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岗位练兵,逐级选拔优秀选手,展现新时代妇幼健康系统风采,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广泛深入开展符合新时代特点的妇幼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在广西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激励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妇幼健康服务系统勤奋学习、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竞赛监督,由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和监督委员会统一负责。
全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处牵头负责。
竞赛设“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4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
1.政策规范。包括《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 2021一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3.操作技能。包括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产程中母婴监测、助产常规技术、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技术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9版)》(谢幸,孔北华,段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中华医学会产科指南手册第三版》(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2022)、《实用产科手术学(第2版)》(刘兴会,徐先明,段涛,杨慧霞.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产科急危重症》(赵扬玉.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产科医师能力提升培训教程》(陈敦金,漆洪波,赵扬玉.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
1.政策规范。包括《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关于贯彻2021一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21年修订)》、《中国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专家共识(2020)》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高危新生儿识别、新生儿体格生长评估、新生儿神经发育评估、危重新生儿转诊、新生儿危重症救治、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新生儿体格检查、新生儿影像学及血气分析和电生理结果判读、新生儿常规诊疗操作、新生儿复苏、新生儿呼吸支持、新生儿神经重症监护、新生儿循环管理、新生儿液体和营养管理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实用新生儿学(第5版)》(邵肖梅,叶鸿瑁,丘小汕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9)、《实用早产儿学》(封志纯,毛健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新生儿保健学》(杨杰,陈超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1.政策规范。包括《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 年)的通知》《宫颈痛筛查工作方案》《官颈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2022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宫颈癌及痛前病变规范化诊断和治疗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取材、HPV检测取材、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结果判断、官颈痛及痛前病变治疗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9版)》(谢幸,孔北华,段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子宫颈癌综合防控指南(第2版)》(王临虹,赵更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23年)、《北京大学妇科常见病诊治手册》(王建六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21年)。
1.政策规范。包括《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 2021—2030 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教育部等8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近视防治指南》《斜视诊治指南》《弱视诊治指南》(以上3项见国卫办医函〔2018〕393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国婴幼儿全身下眼病检查专家共识(2022年)》《中国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南(2014年)》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儿童眼及视觉发育规律、各年龄期儿童眼保健内容、儿童常见眼病及防治、集体儿童眼保健管理、儿童眼保健常用中医疗法、不同年龄段儿童眼保健健康教育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婴幼儿视力评估方法、儿童视力检查、眼外观检查、屈光筛查、眼位检查、眼前段检查、眼底检查等儿童眼病筛查基本技能及检查结果评价、儿童眼保健咨询指导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眼科学(第9版)》(杨培增,范先群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儿童眼保健学》(项道满,韦建瑞,刘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儿童眼保健工作实用手册》(陈巍,吴夕,张佩斌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20)》。
选拔赛由各市卫生健康局和市总工会组织,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选拔赛至少包含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等2种形式进行。参赛的区直医疗机构按照统一要求制定选拔赛方案并自行组织选拔赛,选拔赛完成后与14个市的参赛队进行决赛。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机构在“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4个项目中各选拔1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决赛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总工会组织。决赛包括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和知识竞答3部分(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知识竞答。知识竞答分为两轮,每个参赛队的所有队员同时参加。第一轮竞答时间约120分钟,团体总成绩位列前8名的参赛队进入第二轮,第二轮竞答时间约120分钟。
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工作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2.具有参赛项目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且在现机构执业1年以上(截至2023年5月1日)。
决赛以市、区直医疗机构为单位组队参加。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4名和联络员1名组成。由各市卫生健康委分管妇幼健康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领队,市卫生健康委妇幼科相关负责同志任联络员;区直医疗机构由1名副院长、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担任领队和联络员。4名参赛队员分别参加“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4个项目中的1项竞赛。
部分区直医疗机构因科室不全或人员较少达不到组队条件的,可只选拔优秀选手(在本机构选拔赛时综合笔试得分不低于总分的80%)参加单项个人竞赛,每个区直医疗机构单个项目最多选拔1人参加决赛。
竞赛题库由我委组织专家编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直各医疗机构根据下发的题库自行组织初赛、选拔赛的综合笔试。
(一)个人成绩计分。个人决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60%、4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二)团体成绩计分。团体决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知识竞答和地方组织工作情况(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2)4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40%、30%、20%、1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三)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个人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如果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团体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知识竞答、地方组织工作情况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参赛队;如果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参赛队。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或团体决赛总成绩。
(一)广西五一劳动奖章。4个竞赛项目的个人决赛总成绩第一名参赛选手,按有关程序推荐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并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个人奖。4个竞赛项目的决赛个人总成绩第1-3名为个人一等奖,第4-8名为个人二等奖,第9-15名为个人三等奖,结合报名情况酌情设立若干个人优秀奖。
(三)单项奖。4个竞赛项目决赛的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各个单项个人成绩位列前5名的为单项奖,成绩并列时酌情处理。
(四)团体奖。各市卫生健康委和区直医疗机构分组评奖。决赛各市团队中总成绩第1名的为团队一等奖,第2-3名的为团队二等奖,第4-6名的为团队三等奖;决赛各区直医疗机构团队中总成绩第1名的为团队一等奖,第2名的为团队二等奖,第3名的为团队三等奖。结合报名情况酌情设立若干个团队优秀奖。
(五)优秀组织奖。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率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一)宣传动员(8月15日至9月15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总工会按照全国技能竞赛通知及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全区技能竞赛实施方案,成立大赛筹备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命题,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二)初赛与选拔赛(9月15日至11月15日)。各市卫生健康委同总工会,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并选拔优秀竞赛人员参加自治区决赛。
此次技能竞赛既是对各级医疗机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理论知识和临床操作水平的一次检阅,也是对基层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一次锻炼和提高,同时对提升广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技能竞赛活动,竭力倡导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勤练技能,切实规范妇幼健康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妇幼健康服务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与本市总工会沟通协调,就竞赛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联合下发竞赛方案和通知,广泛宣传动员,县统乡,市统县,逐级组织开展竞赛活动,逐级组队参加选拔赛和决赛。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参赛的区直医疗机构于8月25日前确定一名联络员,填写联络员回执(附件3)并报送至我委妇幼处。请各市卫生健康委于9月15日前将本市实施方案报送至我委妇幼处,参赛的区直医疗机构于10月15日前报送本机构选拔赛方案;各市及参赛的区直医疗机构于11月15日前完成本地和本单位选拔赛,11月20日前报送各层级参赛选手的数量统计表(附件4)和赛事工作总结至我委妇幼处。
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竞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亮点持续扩大竞赛影响,挖掘优秀人才给予表彰,营造良好竞赛氛围。各地要注意竞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及时将竞赛过程中的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结合实际建立回避机制,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精心设计比赛环节,突出对从业人员工作理论和技能的考核,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组织进行,并落实预赛、选拔赛相关经费,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要认真制订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竞赛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一)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认真组织各级技能竞赛,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选拔,严禁一切舞弊行为,一旦发现则取消相关选手和单位的参赛资格。
(二)以赛促用,提高业务能力。各地要充分认识全区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以竞赛为抓手,层层开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如发现有未开展竞赛,直接组队参加选拔赛和决赛的情况,则取消该参赛队团体成绩和相关参赛人员参赛资格与成绩。
(三)严格把关,加强资格审查。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选拔赛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决赛参赛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