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落实《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江财采发【2022】11号)要求,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江财采发〔2022〕11号)等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要求;(2)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及方式、渠道:1)政策及方式: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书到金融机构融资。2)渠道:登录江陵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点击我要融资,注册后即可选择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供应商获取文件及 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