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11月7日电 (记者 郭宇)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卫生厅得悉,自下一年1月1日起,全省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将一致运用“安徽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安徽省儿童保健手册”。
据了解,《安徽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将由孕产妇自行保管,在全省范围内替代各级医疗保健组织产科门诊病志运用。孕产妇初次树立保健手册、孕早期保健服务以及产后访视服务将由寓居地县(市、区)妇幼保健组织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镇卫生院来承当。
孕中、 晚期保健服务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各级医疗保健组织承当。《安徽省儿童保健手册》建册及后续服务将由寓居地的县(市、区)妇幼保健组织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镇卫生院承当。初次发放的两个手册一概免收工本费。
依据安徽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将“两个手册”与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有用对接。运用计算机网络办理的区域,要定时打印相关内容,归入居民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