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儋州市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定考办”)在委医政医管科,办公室主任由陈钟和兼任,成员由委医政医管科全体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市医师定期考核日常事务等指导工作。
1.到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执业注册已满2年或即将满2年,但未参加过医师定期考核的执业(助理)医师。
根据我市实际,申报考核机构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符合《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医师定期考核机构条件的考核机构为:儋州市医学会、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和儋州市人民医院,请以上考核机构于3月18日前登录医师定期考核系统申报成为考核机构,并将附件2报送至委医政医管科。
市医学会:负责市各卫生机构(市疾控中心、市皮防中心、市计生中心等)、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站)、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及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
海南西部中心医院:负责本院及集团分院(市公安监管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卫生院、洋浦经济开发区干冲医院、白马井镇中心卫生院、木棠镇中心卫生院、峨蔓镇卫生院、新州镇中心卫生院、新州镇新英卫生院、中和镇卫生院、排浦镇卫生院、龙山医院、海头镇卫生院、王五镇卫生院、光村镇中心卫生院、新盈医院)执业(助理)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
儋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及集团分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松涛职工医院、那大镇卫生院、那大镇洛基卫生院、西联医院、和庆镇卫生院、南丰镇卫生院、兰洋镇卫生院、兰洋镇番加卫生院、大成镇卫生院、西庆医院、西培医院、华垦医院、雅星镇卫生院、雅星镇富克卫生院、东成镇中心卫生院、东成镇长坡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
登录“海南省医师协会”官网,首界面点击“202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登录入口”,完成注册、报名、审核、考核等工作。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评定、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试。
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两种程序都需要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评定,简易程序业务水平测评形式可以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主要执业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医师完成职业道德个人自评,医疗卫生机构评定,考核机构复核。同时,医师需通过人文医学(包括法律法规)知识的考核。医师在网上进行反复学习后,直接在线考核,直至成绩合格。
简易程序的业务水平测评,医师直接在线完成个人述职。一般程序的业务水平测评,医师通过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合格后,须参加专业知识的考核。登录系统后,按照执业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参加考核。为保障考核严肃性和统一性,由承担本次定期考核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分批次组织医师在集中场地作答。合格分数线由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划定。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试的,即为不合格。
(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将考核结果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予以标记。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仍不合格的,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
(一)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的意见。
(二)考核机构要严格对“良好行为记录”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或奖励,应当为设区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做出的表彰或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三)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考核的医师须提前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具证明,交考核机构。经考核机构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各设区市定考办必须将延考考核医师的相关证明文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统一报省定考办备案。考试过后才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的一律无效,仍然按无故缺考处理,判定此次考核不合格。
(四)本周期考核结束,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导入全国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并作为医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事项的依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师定期考核是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医师执业技能持续提升,保持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意义。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要各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要充分认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与保障,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程序,严格审核。各考核机构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完善医师定期考核相关工作制度,指定专门部门、配备人员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填报《考核机构医师定考工作联络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至委医政科邮箱:。考核过程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程序、时间、内容开展,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医师按照简易程序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三)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各医疗卫生机构和考核机构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医师深刻了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及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医师积极主动参与定考工作,帮助其尽快熟练使用系统。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人员培训,对涉及医师切身利益的定考政策做好咨询解答,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我委将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定期对考核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落实不严谨不到位不积极、执行过程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