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秋季集中招生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园办理手续,优化招生工作流程,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组织报名。
全区各幼儿园严格按文件规定,有序开展生源摸底、发布招生简章、组织报名和审核确认等环节。其中对五所国办园招生安排统一如下(其他幼儿园参照执行):
1.生源摸底。7月上旬前,各幼儿园在各自招生区域内宣传栏张贴招生摸底通知,也可通过社区发放招生摸底通知,公布幼儿园公众号或网站,做好秋季学期入园供需摸排,家长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报名网站等多种方式提报幼儿信息。
4.现场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初录的幼儿,家长带领幼儿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办理入园手续,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逾期不到园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现场确认时须持以下报名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幼儿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到相关医院健康查体)。
1.幼儿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幼儿园按照市、区有关规定设定班额,严禁超班额、超园额招生。
2.严格把控小班入园年龄,所有幼儿园严禁招收不满三周岁的幼儿入园。不得招收托班,前期举办过托班的幼儿园,9月1日前全部整顿完毕。
3.各幼儿园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认真落实关于各类特殊群体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有关政策要求,妥善安置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高层次引进人才以及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立功受奖一线医务人员等各类人员(以上人员名单分别由部队工作部、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人才办、省市卫健委等部门核实确认后提供)的适龄子女入园,结合家长意愿,就近就便优先安排到普惠性优质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