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赵汇) 5月3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使用全国统一的《健康手册》。新增服务对象不再使用原《甘肃省孕产妇保健手册》、《甘肃省儿童保健手册》,原已发放和正在使用的可继续使用。
《方案》明确,针对计划怀孕妇女,由办理生育登记服务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进行发放;针对孕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卡并领取健康手册;针对儿童,由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发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孕产保健和儿童保健时,医务人员要询问手册领取情况,对于未领取手册的孕妇,告知其到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补领。《手册》发放应避免重发、漏发,身份证号为手册唯一编号。
《方案》明确,健康手册以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自我监测和自我记录为主,医务人员健康检查记录为辅。手册交由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保存,并要求其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次产前检查、儿童健康检查时携带。医务人员在体检时应当按要求将重要检查结果及主要指导意见记录在手册中,并填写甘肃省孕产妇系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卡。发现高危妊娠风险孕产妇,要在手册封面清晰标注“高危”字样或盖“高危”印章,并按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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